2008年11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称处罚偏重 掌掴阎崇年者告公安局
陆媛

  据《现代快报》  10月5日,著名学者阎崇年在无锡市新华书店签名售书时,遭到安徽籍男子黄海清的掌掴。后黄被无锡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天,并处1000元罚金。11月11日,记者从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得到证实,黄海清向无锡市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,法院已经立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。
  据了解,黄海清认为对其所处的行政处罚偏重,只能是拘留10天,罚款500元,并据此要求提起行政诉讼。黄海清的代理律师林权勇说:“阎崇年没有做伤情鉴定,甚至连表皮伤都没有,而是继续签名售书。所以,从情节上来看应当是轻微的,难道就因为对方是名人就作出这样的处罚?”